董事會簡歷
| 職稱 | 姓名 | 經歷及目前相關職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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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董事長 | 邱宏哲 |
現職 :
經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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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董事 | 邱宏志 |
現職 :
經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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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董事 | 陳榮彬 |
現職 :
經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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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董事 | 陳文祿 |
現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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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獨立董事 | 黃文正 |
現職 :
經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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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獨立董事 | 陳君漢 |
現職 :
經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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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獨立董事 | 黃登安 |
現職 :
經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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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獨立董事 | 孔惠萍 |
現職 :
經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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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責
依本公司章程規定,本公司設置董事五至九人,獨立董事人數不得少於三人,且不得少於董事席次五分之一,任期三年,由股東會就有行為能力之人中選任。
依本公司董事會議事規則第十三條,對於下列事項應提董事會討論:
- 本公司之營運計畫。
- 由董事長、經理人及會計主管簽名或蓋章之年度財務報告、經會計師核閱之第一季、第二季及第三季財務報告。
- 依證券交易法(下稱證交法)第十四條之一規定訂定或修訂內部控制制度,及內部控制制度有效性之考核。
- 依證交法第三十六條之一規定訂定或修正取得或處分資產、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資金貸與他人、為他人背書或提供保證之重大財務業務行為之處理程序。
- 募集、發行或私募具有股權性質之有價證券。
- 董事會未設常務董事者,董事長之選任或解任。
- 財務、會計或內部稽核主管之任免。
- 對關係人之捐贈或對非關係人之重大捐贈。但因重大天然災害所為急難救助之公益性質捐贈,得提下次董事會追認。
- 依證交法第十四條之三、其他依法令或章程規定應由股東會決議或提董事會之事項或主管機關規定之重大事項。